福建莆田市助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添加時間 2014-12-04
本報記者 田永壽 見習記者 鄭熹燊報道
近年來,莆田市為緩解保障性住房資金短缺的壓力,從土地、財稅、金融、價格四個方面落實保障政策,吸收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
自2013年起,莆田市涵江區就面向農村戶口居民開放經濟適用住房及配建廉租住房申請,農村居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的住房保障措施。該區到目前已有約200戶農村居民申請到保障房。其中,廉租住房約110戶,經濟適用住房約90戶。
據悉,莆田市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要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做到應保盡保。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儲備土地和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財政投入方式。
土地出讓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具體為:各縣(區、管委會)不低于3%,仙游縣不低于2%。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逐步擴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試點。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給予稅費優惠。
莆田市還通過政府貼息、稅收減免優惠等鼓勵企業自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棚戶區安置住房,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采取投資補助,貼息等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保險資金、信托資金、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等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的原則發放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長期貸款;
同時,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設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調整保障性住房價格或租金標準。據了解,莆田市秀嶼區先后出臺了《秀嶼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秀嶼區放寬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條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低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報名申請。建立“一戶一檔”規范管理。截至目前,已對符合條件的1511戶保障性住房申請對象實行“一戶一檔”動態管理,對71戶已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準入標準的住戶進行清退。截至目前,竣工保障性住房1926套,完成廉租住房實物配租73戶,公共租賃住房1042戶,經濟適用住房948套,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948戶,發放租賃補貼14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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